2008届毕业生同学:
你们好!在你们即将离校之际,请关注一下毕业生档案是如何转递的,以便我们相互沟通和理解,确保记录你们学业历程的档案顺利寄到接收单位。
1、每年7月下旬,我校对毕业生的档案以邮政机要的形式转递,在转递的过程中,档案馆依据各学院(系)提供的转档地址发放档案。
2、转递档案的地址原则上按照派遣证(报到证)上所写的接收档案地址填写,如果派遣证上的用人单位没有接收档案的权利(全民所有制县团级以上单位才有接收权),请毕业生与报到单位联系,给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名称,我们将根据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单位及地址转递档案。如果就业单位有变动,请及时与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更改。
3、为了提前清楚转档去向,请你们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其主管单位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直接接收档案。其他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一般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市场,因此学生本人应查清并提供相应人才市场的全称。
4、如果工作单位是****中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没有特别注明接收单位的,档案将发往该中学所在市(县)、区教育局。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档案转递是由邮局以机密文件形式发到各单位签收。如果有个别学生工作单位有变动,需要从工作单位将档案退回学校,通过本人携带的,必须是加盖公章的密封档案袋,如果档案袋破损或开口,档案馆将拒收,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负。
6、通过机要渠道转递档案,一般需要15天左右才能到达。因此请你们在8月20日以后开始查询档案是否邮寄到派遣证上所写的单位或派遣证上单位的存档机构。
7、毕业生在用人单位报到一个月以后,应主动查询档案是否寄到,若没有到达单位,请在9月份以后拨打电话查询(咨询电话:029-87082957)。由于邮局对机要邮寄底单只保存一年,因此,有需要查询档案邮寄去向的,一定要在一年内查询,一年以后机要局不再受理。
8、毕业生因特殊原因要求档案暂缓转递的,应由个人写出申请,交你们所在的院(系)、辅导员签字盖章后,再由就业指导中心开据证明,写出缓发事由送交档案馆,方可缓发档案。
同学们遇到问题可以与我们联系:TEL:029-87082957
档案馆办公地址:南校区档案馆办公楼(假期值班TEL:029-87082101)
祝愿每一位毕业生平安、健康、快乐!事业有成!
校档案馆
二〇〇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