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贵州省2006年选调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年02月20日
就业中心[2006]02号
各学院(系):
根据黔组通(2006)01号文件,贵州省2006年拟选调3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普通高校统招大学本科以上200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特别是“法轮功”等歪理邪说,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大学期间担任过班级及其以上学生干部职务;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或学院(系)级“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练自己,服从组织分配。
4、身体健康,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5、截止2006年6月30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在校期间或服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选调办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等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与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和工作要求如下:
1、公开报名、推荐,资格审查。
(1)应届毕业生,由学生自愿到所在学院报名,填报《贵州省选调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推荐表》(附件一)一式两份,交近期免冠同底2吋彩色照片4张(不含贴在推荐表上的2张),由各院系进行资格审查后,于2006年2月24日前将学生填报、院系审核的《推荐表》与汇总的《贵州省选调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推荐名册》(附件二)各一式两份,与学生照片、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一并报送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管理部,其中《推荐名册》要加报Excel文档格式的计算机磁盘文件。
(2)报名考生须按规定缴纳考务费60元,由学院收齐后同上述材料同时缴纳。
2、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贵州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的比例计算。
考试时间为2006年3月19日。
3、面试考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考察对象。面试考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
4、体检。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考察情况,确定体检对象。
5、确定名单、落实工作单位。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省委组织部提出拟选调对象名单,并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与拟选调对象签定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由拟选调对象签字,并经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确认后,限期反馈贵州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拟选调对象不服从分配、未按期签定就业协议等情况,视为放弃选调,因此出现的缺额,由省委组织部进行调剂后,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最终选调生名单。就业协议签定后,选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选调,学校也不得对选调生另行改派。
选调生以安排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为主,县(市、区、特区)直属机关也可安排部分选调生,比例不超过当年市(州、地)接收选调生总数(不含获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的20%。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分配到市(州、地)中心城区、政府(行署)所在地的区(市)直属机关或乡(镇、街道办事处)。
根据贵阳市、遵义市对选调生的需求,在已被确定的选调对象中,贵阳市生源的前55名,按分配原则分配到贵阳市;遵义市生源的前35名,按分配原则分配到遵义市,其余的贵阳市、遵义市生源考生按分配原则分配到其他市(州、地),不服从分配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选调生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移到工作所在地。
6、集中培训。由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选调生进行集中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7、报到。根据确定的选调生名单和分配方案,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西部计划志愿者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报到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上注明“选调生”字样,分别派往有关市(州、地)党委组织部,报到时选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如未获得毕业证者取消录用资格。选调生先到各市(州、地)党委组织部报到,再按要求到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报到,由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安排到工作单位。
8、档案转递。省外高校将录用的选调生档案在封面上标注“选调生”字样后统一寄贵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由贵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寄有关市(州、地)党委组织部。省内高校将录用的选调生档案在封面上标注“选调生”字样后分别寄有关市(州、地)党委组织部。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档案转递也按上属方法办理。档案接转和保管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接转、妥善保管选调生档案。
9、相关要求。选调生具有公务员资格,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各级机构编制和人事部门要及时办理选调生编制、工资关系等有关手续。
四、几点要求
1、各院系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鼓励学生积极报名。
2、各院系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有关材料,以免由于时间原因给学生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二〇〇六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1:《贵州省选调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的推荐表》
附件2:《贵州省选调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推荐名册》
备注:附件1.2请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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