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野外生存与科学考察协会章程
|
登山队
圣骑士
|
[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6-10-29 01:37:34 只看该作者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野外生存与科学考察协会章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野外生存与科学考察协会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野外生存与科学考察协会(FSVSE-NWAFU:The Field Survival And Scientific Expedition Society of Northwest Agriculture & Forest University)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为丰富课余生活,开辟第二课堂,在校团委领导下,在我校关心、支持野外生存活动及科学考察活动的各位老师的指导下,以我校热爱户外运动,热爱科学考察活动并注重野外活动安全的研究生和本、专科生为主组成的体育类和科教类学生社团组织。 第二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野外生存与科学考察协会立足于农林院校特色,利用专业优势,开展野外生存、户外运动、科学考察及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广大同学的野外生存技能以及“不畏艰险、勇于探索、崇尚科学、追求真知、不断进取”的科学精神。同时不断增进与其它高校同类大学生团体的相互了解与交流合作,力争得到中国科学探险协会、中国登山协会等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机构的指导,为发展我国(特别是我国西部)野外生存活动和科学考察探险事业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第三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野外生存与科学考察协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接受校团委的领导和监督。 第二章 活 动 第四条 活动内容: 1.开设野外生存课程,进行必要的理论学习。 2.结合理论知识,在校内外组织、推广大学生野外生存培训及素质拓展训练的实践活动。 3.组织开展负重徒步、定向越野、自行车长途骑行、野外露营、登山攀岩、漂流等各种形式的户外运动,在条件充足的情况下,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户外运动挑战赛。 4.开展与科学考察有关的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考察活动,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定期设立科学考察项目,进行研究实践。必要时组织科考队,开展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 5.在各方面的准备都充分且能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可组织攀登有一定挑战性的雪山,在准备期间组建登山队,队内分工,确保万无一失。 6.编辑、刊印野外生存及科学考察活动的成果汇编,撰写相关的科学考察报告或论文。拍摄、编辑相关的野外生存或科学考察音像作品与照片集。 7.协会在举办针对性较强的科学考察类活动时,需与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协商合作进行。 第五条 活动纪律: 1.个人服从协会组织安排,一切从整体利益出发。 2.积极培养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精神。 3.严格遵守纪律,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野外生存理论知识,刻苦训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训练计划,提高身体素质。 4.安全第一,严禁任何违反安全条例的做法。 5.爱护装备、器材,损坏要赔偿,需外借时须遵循相关管理办法。 6.保护环境,敬畏自然。 第六条 活动安全: 1.制定严密的安全措施,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禁冒险蛮干。 2.必须严格遵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野外生存与科学考察协会野外活动守则》。 3.平时认真学习野外生存理论知识,严格训练,提高理论水平、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和应变能力。 4.互助互爱,以全队安全为第一。 5.每次野外活动应对目标作最大限度的了解,充分掌握资料,制定完整的活动计划,确保每个队员都充分了解整个活动计划。 6.每次活动要作到器材完备,物资充足,后勤支援有保障。 7.每次参加登山探险活动的会员必须购买集体意外人身伤害保险,上交由本协会提供,会员本人、监护人和学校相关负责人签字的风险处理。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习、工作且热爱户外运动,热爱科学考察活动并注重野外活动安全的人员(包括注册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及教职工),以及校外对野外生存等户外运动和科学考察探险有兴趣者,均可自愿报名加入本协会。或经协会会员介绍或其它资深人员推荐加入本协会。 第八条 会员必须拥护本章程,在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条例和守则。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及日常训练,获得足够的会员积分,参加协会组织的专项考核。 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一律平等,并按本章程享受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2.会员享有协会负责人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会员享有对协会各项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会员有了解财务收支情况的权利。 5.会员享有对协会决策及执行机构所作决议的保留权和申诉权。 6.会员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及实际情况选择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培训与考核。 7.会员参加由本协会组织的活动,与非会员相比,在报名上享有优先权,参加有成本的活动在经济上享有适当的优惠。 8.会员有为本协会创造有利条件、争取荣誉、自觉维护协会形象的义务,维护协会的合理权益,遵守协会的纪律与相关制度。 9.会员必须认真完成协会内分配、交办的工作,决不假公济私、损公利己,一切以协会利益为重。 10.会员有定期注册并交纳会费的义务。 11.会员有义务向协会举荐有能力有实干精神的会员(包括自荐)从事管理工作。 第十条 本协会设立会员档案制度,记录会员参加活动的表现情况,对于工作有突出表现者或对我校野外生存活动及科考探险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协会将给予奖励并记入档案永久记录,并上报校团委及其所在院系。 第十一条 会员有违反本章程,在活动中不遵守社团的相关条例、守则,造成严重后果,损坏协会声誉的,协会将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会籍。 第十二条 会员证由协会统一印制颁发,丢失会员证应及时补办。 第十三条 凡是有下列条件之一者,接受本协会聘请或申请并经过本协会批准,可成为本协会名誉会长、名誉教练或名誉会员: 1.在户外运动界有较高的威望并热心支持本社工作的野外生存专家,野外科学考察专家,户外登山探险家。 2.在野外生存、户外运动、登山、科考探险及日常训练方面富有经验的运动教练。 3.在野外急救医疗方面富有经验的人士。 4.在登山文化、精神、心理素质训练、团队建设等方面有建树并热心支持本协会工作的校内外人士。 5.热心支持本协会日常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野外生存与科学考察协会的指导监督机构为理事会,组织机构采用会长负责制。协会每年6月召开年度总结暨换届选举大会,听取审议上一届组织机构的年度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的协会组织机构。理事会及协会组织机构内部的工作分工由理事会及协会组织机构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 协会理事会的职能与组成: 1.制定和修改协会的章程、制度等重要文件,对协会发展和运作进行适当的指导。 2.负责指导和监督审议协会重大事件的决策,如协会的合并、解散、更名及其他重大事项。 3.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理事10名,于每年换届之际由上一届协会组织机构协商产生,任期一年。 4.当协会组织机构不能有效领导协会的日常工作开展时,协会理事会有权对其进行改组。 5.协会理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 第十六条 协会的组织机构采用会长负责制,主要负责协会的对外形象和内部管理,暑期活动和大型主题活动的组织以及日常工作的领导和协会经费的管理。协会组织机构由理事会提名,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七条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负责协会有关活动的组织管理,处理协会内部的关系,提升团队的凝聚力。 第十八条 协会组织机构下设七个部门:办公室、宣传部、外联部、训练部、野外生存部、科考项目部、装备医疗部。 1.办公室:负责协会的日常内务,进行财务管理。 2.宣传部: (1)后勤组:负责协会活动的海报宣传,会员与协会之间的联系。 (2)媒体组:负责与校园内外各媒体(报纸、广播站、电台等)的联系。 (3)网络组:通过网络宣传信息,负责网站的建设和日常维护。 3.外联部:负责与校内外兄弟社团的交流合作,为协会的大型活动联系赞助商。 4.训练部:负责协会野外生存活动和科学考察活动的组织、协调,全面负责会员的日常训练并进行定期考核,联系指导老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训练计划,代表协会参与各类野外生存竞赛。 5.野外生存部:负责野外生存课程的开设,组织学习野外生存的各项基础知识,密切关注新技术的发展。 6.科考项目部:制定野外活动的科学考察主题,联系相关专业的指导老师,策划具体的科考项目。 7.装备医疗部:负责协会装备的管理、维护和更新、租赁。负责与户外用品公司联系,以及装备代理等事宜。负责每次活动中医疗方面的工作,培训广大会员有关野外活动的装备使用和维护、医疗急救等相关知识。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 野外生存与科学考察协会的经费只能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活动范围,采购的器材、设备属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野外生存与科学考察协会集体所有,由装备医疗部统一管理,用于野外生存、户外运动及登山、科考探险活动。 第二十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由办公室专职负责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另行指定专人负责出纳。专职会计与出纳人员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工作交接手续。对100元以上的经费使用须经由协会组织机构讨论同意,同时定期向理事会通报资金收支状况。 第二十一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接受全体会员和领导部门监督。并定期将有关财务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布。 第二十二条 根据具体情况,会员在参加某些活动时,经学校团委同意,协会可以适当收取活动经费。 第二十三条 经费来源: 1.会员会费收取。 2.学校团委的活动拨款。 3.社会捐赠、赞助。 4.队员自筹经费。 5.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所获的经费。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野外生存与科学考察协会理事会。 第二十五条 协会的会徽、会旗、会刊及其他标识(待定)。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2006年10月14日起生效。 |
|
TO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