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各级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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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kai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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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8-3-15 16:18:26 只看该作者
唐朝的各级官制正一品 太师,太傅,太保(三师) 太尉,司徒,司空(三公) 说明:是一种很高的虚衔,一般无实际执掌,不常设。
正二品 尚书令(一人),侍中(二人),中书令(二人) 从二品 尚书左、右仆射(各一人) 正三品 六部尚书(各一人),门下侍郎(二人),中书侍郎(二人),御史大夫 正三品下 左散骑常侍(二人),右散骑常侍(二人) 从三品 国子祭酒 正四品上 六部侍郎,尚书左丞(一人),御史中丞 正四品下 左谏议大夫(四人) 从四品下 尚书右丞(一人),国子司业 正五品上 中书舍人(六人),国子博士 从五品上 六部各司郎中 正六品上 太学博士 从六品上 六部各司员外郎,国子助教 从六品下 侍御史,国了监丞 从七品上 左补阙(六人),右补阙(六人) 正八品上 监察御史 从八品上 左拾遗(六人),右拾遗(六人) 刺史 (每州一人) 上州:从三品 中州:正四品下 下州:正四品下 别驾 (一人) 上州:从四品下 中州:正五品下 下州:从五品上 长史 (一人) 上州:从五品上 中州:正六品上 下州:无 司马 (一人) 上州:从五品下 中州:正六品上 下州:从六品上 录事参军事 (一人) 上州:从七品 中州:正八品上 下州:从八品上 录事 (一至二人) 上州:从九品下 中州:从九品上 下州:从九品下 六曹参军 (各一人) 上州:从七品下 中州:正八品 下州仅三曹,从八品下 县 县令 (一人) 京县:正五品上 上县:从六品上 下县:从七品上 县丞 (一至二人) 京县:从七品上 下县:正九品下 主薄 (一至二人) 京县:从八品上 下县:从九品上 尉 京县:从八品下 下县:从九品下 录事 京县:从九品下 唐以四万户以上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不足二万户为下州. 唐代之县,等别如下: 京县:三都之县,在京城内者。 畿县:三都之县,在京城外者。 望县:繁华重要之地 紧县:重要之地 上县:有六千户以上 中县:有二千户以上 中下县:有一千户以上 下县:不足一千户者 其它县不列品 唐朝 中央官制 唐代的官制基本是沿袭隋制。《新唐书·百官志》云:“唐之官制,其名号禄秩虽因时增损,而大抵皆沿隋故。” 以皇帝为首的封建国家体制,在唐高祖武德时期就比较完备地建立起来。皇帝掌握着国家的最高权力,操有对一切臣民生杀予夺的大权。法律和法令都以皇帝的名义颁布,皇帝有权修改法律和法令,并可以不受法律和法令的约束。在皇帝之下,有三省、六部、九寺、五监等职官体系。在中枢机构中,制令机关、封驳审议机关与行政事务机关是分工而又合作的。政务机关和事务机关的职责是很分明的,监察机构也很完备。此外,还有一套比较完备的品阶勋爵制度。《新唐书·百官志》说: 其辩贵贱,叙劳能,则有品、有爵、有勋、有阶,以时考覈而升降之,所以任群材、治百事……方唐之盛时,其制如此。 随着社会矛盾的发展和政治形势的变化,唐代的职官制度也发生了变化。“使职差遣”逐渐侵夺了原来职官的权力,新出现的一些使职,使得原来的一套官僚体系发生了紊乱。他们占据了中央与地方的大部分权力。当时的局面,正如李肇《唐国史补》所说的“为使则重,为官则轻”。这种现象对宋代官制也有一定的影响。唐代的中央官制大致有以下几个系统: 一、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与政事堂 唐代初年,以中书省长官中书令、门下省长官门下侍中、尚书省长官尚书令共议国政,都是宰相。宰相是辅佐皇帝总领天下大政的官员。《新唐书·百官志》说:“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其任重矣”。后来,因为唐太宗即位前虽曾任过尚书令,臣下避而不敢居其职,便以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门下侍中、中书令号称宰相。据《册府元龟·宰相总序》说,自隋代以来,就有“或以他官参掌机事及专掌朝政者,并为辅弼”。唐代也因宰相品位尊崇,人主不肯轻易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并假借他官之称。如唐太宗时,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魏征以秘书监参预朝政,其后,或称“参议得失”,或称“参知政事”等等,名称不一,都是宰相之职。《旧唐书·李靖传》载贞观八年(公元634年),中书令(《百官志》作仆射)李靖因足疾上表“乞骸骨”,其言辞极为恳切,唐太宗为之感动,说:朕观古往今来,身居富贵,能知足者甚少。纵然才能不堪,身患疾病,犹自强居职位。公能识大体,精神诚可嘉。于是,太宗除下优诏,令其在家调养外,又命其疾小愈,两、三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贞观十七年(公元633年),太宗以李勣为太子詹事(东宫百官之长),并特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之衔,使其与侍中、中书令一样参预宰相职事。从此之后,就有“平章事”与“同三品”的衔号,就是品级再高的官,也不例外,否则,就不能行使宰相的职权,只有三公、三师及中书令不加,永淳元年(公元682年),以黄门侍郎郭侍举,兵部侍郎岑长倩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自此以后,“同平章事”也成为宰相的衔号。开元以后,为仆射者例不加“同平章事”,结果就不能参与宰相机务,而被挤出宰相行列。 安史之乱以后,宰相名号又有了变化。由于代宗大历十二年(公元777年)升中书令和门下侍中为正二品,所以就废除了“同中书门下三品”的职衔。与此同时,中书令和门下侍中基本是藩帅兼领,几乎不单独作为宰相来设置,因此,唐后期的宰相名号基本上就是“同平章事”了。 唐代初年,三省长官在门下省议事。这个议事地点称为政事堂。《文献通考·职官四》说:“中书出诏令,门下掌封驳,日有争论,纷纭不决,故使两省先于政事堂议定,然后奏闻”。其后,高宗时的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于中书省。玄宗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张说为中书令,又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并且列吏房、机务房、兵房、户房、刑礼房五房于后,“分曹以主众务。”至此,政事堂已从“议事”之所变成宰相的办事机关了。产生这个变化的原因是因为唐玄宗以前,宰相都是三省长官兼职的(因三省长官尚有本省常务),他们上午在政事堂议事,下午就回本省办公,因此,不必要另立宰相的办公机关。玄宗开元以后,宰相数量少了,其职位更为尊崇,基本上是专职的(杨国忠虽身兼四十余职,但也以相职为主),于是就有必要设立一个固定的宰相办事机关,并列五房以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政事堂会议是协助皇帝统治全国的决策机关。军国大事经政事堂会议商定,奏请皇帝最后裁决;机密大事以及五品以上官员的升降任免,只在政事堂议论,他官不得预闻。在政事堂(或中书门下)议事的几位宰相中,有一位是首席宰相,称为“执政事笔”。唐玄宗时,李林甫、杨国忠为相,他们之所以能专权用事,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长期窃居了“执政事笔”的职位。安史之乱后,肃宗鉴于相权集中而造成个人专断之弊,乃“令宰相分直政事笔、承旨,旬日而更”。宰相十天一秉笔的制度,到唐德宗贞元十年(公元794年),才改每日一人轮流秉笔,其用意显然是在于防止宰相专权,但德宗以后,这个制度并没有沿续下去,如穆宗、敬宗时的李逢吉,武宗时的李德裕都是独秉国政的。宰相权力的大小,都是取决于皇帝(还有中晚唐时期的宦官)的态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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